持有「留學」簽證在日本居住的外國留學生,於取得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發行的「資格外活動許可」,並遵守其規定的狀況下,可從事打工(兼職)活動。
若未取得此許可,不得從事打工。此外,已畢業(結業)或遭本校退學的學生,不得從事居留資格以外的活動,敬請知悉。
※ 工時不得超過上述時數。
※ 長期休假期間的具體日期請參照以下說明。
法律禁止留學生從事以下行業和職務的工作。
若有違反,可能會被取消簽證或強制驅逐出境。在開始打工之前,請務必確認工作場所的行業等相關內容。
在學校設定的長期休假期間, 可從事每天最多8小時的打工。

